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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23-08-26 发布者:admin 返回列表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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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概述
1.1安全监理的定义: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顾客委托,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合同对工程实施阶段建设行为的监理。
1.2安全监理的特点:属于委托性的安全技术服务,承担合同约定的安全环境监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
1.3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模式:
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社会监理。
1.4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4.1协助顾客开展工程招标,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
主要审查内容: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1.4.2协助顾客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定书和安全抵押金合同;
1.4.3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4.4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1.4.5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检查专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
1.4.6督促承包方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性文件。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抓安全一刻也不忘,管安全理直气壮”;
1.4.7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恶劣的气象条件如:
湿度、温度、台风、暴雨等督促承包方制定控制方案。
1.4.8要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程和强制性规定,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情况,督促承包方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4.9监督承包方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1.4.10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前摸清施工区域的各种公用管线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护公用管线的措施,避免施工期间损坏公用管线,一旦公用管线损坏,及时上报顾客,以便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抢修;
1.4.11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
1.4.12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机具、电气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4.13管道的顶进,沉井的下沉,基坑的开挖,结构设备安装,都要督促承包方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作好对邻近建筑物的监控观测,确保施工安全及周围建、构筑物安全;
1.4.14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1.4.15检查承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使其平面布置合理,道路平整、坚实、畅通;
1.4.16督促施工承包方作好现场排水,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前须设置二级沉淀池;
1.4.17督促现场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的清理,渣土外运要执行有关规定;
1.4.18督促承包方将现场材料要堆放整齐,要采取防雨、防潮、防冻、防火等相应措施。
1.4.19督促承包方搞好现场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厕所浴室卫生;
1.4.20督促承包方作好市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工作;
1.4.21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4.22督促承包方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书资料;
1.4.23协助顾客参加竣工验收;
1.4.24参与工程结算和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事项。
1.5安全监理人员须知:
1.5.1全体安全监理人员应切记,顾客、承包方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而是相互间以合同和法规为准则、互相约束的合同职责分工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5.2只要施工能正常、顺利安全地进行,承包方采用自己的方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注意不要令承包方用监理人员指定的方法,如有必要可提出书面建议或进行必要的咨询;
1.5.3安全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期间应不受任何其它外来的干扰,更不能有任何偏见,认真听取顾客和承包方代表的合理意见,严格执行合同和政府法令法规才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1.5.4安全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合同、政府法令法规及有关规范和标准,了解掌握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避免安全监理工作处于忙乱的困境中;
1.5.5合同执行时,如承包方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推荐的分包商认真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5.6安全监理人员与承包方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做出决定;
1.5.7无论什么原因,当发现安全已受到危害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迅速通知承包方,然后采用劝告、提出的方法引导承包方进行纠正。如承包方不听劝告,必须立即通知顾客,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
1.5.8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最好每周一次检查承包方的人员变动、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做好记录;
1.5.9安全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顾客所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限,只能执行与顾客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的权限(政府法令、法规规定的除外)。
2.安全监理阶段划分
安全监理一般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
2.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工作。
2.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1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2.2.1.1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的安全标准、规范;
2.2.1.2了解现场用地环境情况;
2.2.1.3审查设计图纸;
2.2.1.4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2.2.1.5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2.2.1.6在监理规划中制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程序,并根据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有: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
2.2.1.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进行交底。
2.2.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2.1协助顾客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2.2.2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台风、汛期、寒冻、高温季节及恶劣气候下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2.2.2.3审查承包方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
安全资质审查的重点是: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特种作业范围审查的重点是: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不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机动车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2.2.4审查承包方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2.2.5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自检系统;
2.2.2.6审查承包方进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
2.2.2.
7、审查承包方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2.3.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内容:
2.3.1.1安全设施管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2.3.1.2安全技术监理--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2.3.1.3安全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和验收;
2.3.1.4安全咨询--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2.3.2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
2.3.2.1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安全培训记录;
2.3.2.2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3目标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2.3.2.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2.3.2.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3.2.6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查出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3.2.7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2.3.2.8施工班组上岗前安全活动记录;
2.3.2.9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二年);
安全员、电工应持双证(劳动部门的技能证,建委发的上岗证)
2.3.2.10工伤事故处理及登记;
2.3.2.11施工现场“七牌二图”(七牌:工地名称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号码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十大技术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计划进度网络图);
2.3.2.12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大型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安拆验收,模板工程验收,各类支架(脚手架、龙门架、井架等)验收,防护设施验收;
2.3.2.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各类记录表(见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3.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2.3.3.1审查并督促承包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以下项目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承包方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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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便于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穿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是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的前提和基础。第三条公司除应执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照本办法对从事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施工企业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设计、勘察和构配件、设备器材、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单位与个人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公司工程部应鼓励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实行建设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设安全生产水平。第五条本办法包括管理职责、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附则、附录(即施工用电、“三宝四口”防护、塔吊、吊篮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安全检查标准)共六部分内容。 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2、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它必要条件;
3、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其安全职责并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
4、做好因工伤亡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应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3、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4、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6、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7、建立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8、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9、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1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建档制度。对安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11、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12、必须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的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及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要把对租赁的大型机具设备、大型安全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13、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14、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项目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15、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措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第八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管理措施第十条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公司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安全施工事故预防任务书》,见附表一,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地下工程施工;
2、脚手架(包括悬、挑、挂、吊篮等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3、起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
4、安全防护设施的架设;
5、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6、模板工程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8、其它危险作业。以上所列危险作业项目设备、设施在安装后、使用前分公司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严格验收。第十一条在工程开工前,公司工程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会签后实施。第十二条对于模板支撑体系、基坑支护、塔吊基础设计、自制的物料提升机等重要部位、设备,公司工程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组进行专项安全会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或使用。第十三条工地代表应每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填写《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二。第十四条工地代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对相关问题及时回复。第十五条冬季施工是安全事故的易发阶段。为了确保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防止坍塌、火灾、中毒、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工地代表必须加强工程安全的检查力度,每周检查一次,并按照《冬季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的内容进行检查。见附表三。第十六条公司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施工现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施工现场,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未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开工。第十七条公司工程部经理应每月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联查,并召开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八条现场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应低于1.8m。第十九条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以示证明,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施工场地路面应进行硬化并具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工程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施工现场应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场所应远离危险区并设置必要的材。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构件等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的位置分规格、分品种整齐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集中存放。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寒冷地区冬季住宿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炎热季节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内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室内无异味;室内照明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合理配备材。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为了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的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DN50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每层应设有消防水源接口。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区适当设置工人业余学习和娱乐的场所,以便使劳动后的施工人员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第二十七条为了进一步对职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处设置必要的安全内容的标语,并应该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第二十八条生活设施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式厕所。
2、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施工时,可隔几层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以切实解决施工人员的实际问题。
3、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等。
4、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
6、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使用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应有暖气、热水,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7、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第二十九条保健急救
1、为适应临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如担架等)以便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2、施工现场应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3、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第三十条社区服务
1、工地施工不扰民,应针对施工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做到不超标(施工现场噪音规定不超过85分贝)。
2、按当地规定,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有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并做好周围工作。
3、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责任主体人员的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必须保持基本稳定,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执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劳务队伍需提前1月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取得同意,同时人员变动不得对工程施工造成实质影响。
2、以上要求不得违背,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单位实施工程施工和管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一并计入过错方。第三十二条分包管理办法1.甲方分包进场时必须和总包方签订《三方安全协议》。2.分包方进场时,须向总包方交纳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押金3000元,如果没有罚款,完工时退还押金。3.如果使用总包方水、电的,须向总包方交纳水、电费押金,或包干等,交纳金额双方协商,多退少补。4.进场材料及设备等,如果总包方也有以上材料和设备,要求到总包方登记,便于撤场时由总包方开具出门证。5.各种材料堆放要服从总包方统一布置协调。6.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须有总包参与。7.各分包单位施工必须对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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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工程项目监理制度。
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驻现场监理廉政制度与措施

1、廉政制度

(1)坚决执行建设监理工作规则,即:
①正确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维护国家利益。
②不得与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③监理单位负责人和监理人员须专职从事本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被监理的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④独立承担受委托的监理业务,不得转让,也不允许其它单位假借监理单位名义执行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⑤接受建设单位主管机关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⑥因监理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应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警告、记过,直至吊销监理执照的处分。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廉政制度
①项目监理组进场必须进行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守则》。
②征得建设单位的配合和支持,避免与承包单位同食宿及合署办公,只能与建设单位代表合署。
③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本公司和建设单位未公开的资料、文件、会议决议等。
④监理不得接受承包单位组织的邀请、旅游、娱乐、礼品、红包及其它财物。
⑤监理不得向承包单位提出与施工无关的其它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刁难施工单位。
⑥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工程签证程序和签证制度,不得违反制度或越级进行签证,尤其是合同外工程量,一定在建设单位认可和有关会议确认后方可签付,不得虚报。
⑦严格按制度办事,相互监督,举报者奖,违反者罚,严重的除名。

2、监理工作廉政措施

(1)组织监理认真学习《建筑法》、《建设监理工作守则》及有关廉政文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廉政制度。

(2)搞好职工后勤工作,让全体人员工作上无后顾之忧,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3)在与承包单位接触中不得个人单独洽谈业务工作,必须2人以上,并将有关事宜随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

(4)除必要的业务应酬,监理不得单独和随意与承包单位吃、喝、玩、乐,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在节假日赠送的礼品、红包及其它财物。

(5)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签证,有问题随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在没有建设单位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签证合同外工程量。

(6)监理要忠于职守,严格按规定办事,在参与材料设备订货时只负责监控质量,评价价格,不准推荐产品。

(7)在每道工序验收时都应严格,不得放松,如有失职严肃处理。

(8)公司将不定期全方位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要求全体监理互相监督,有功者奖,有错者罚。

(10)公司每年按《监理工作人员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三、监理资料整理与归档制度

1、监理资料是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过程的记录和见证,是公司业绩的积累,是考核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必须认真管理及时归档。

2、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总监负责组织做好归档资料整理,整理完毕后交监理部审核,然后由技术部验收归档。

3、监理资料归档的内容:按《建设监理资料归档验收表》(表C09A)的内容对照归档。公司认为重要的应归档的其他资料,现场监理机构亦应负责收集。
竣工结算资料由概预算部负责整理,交技术部验收归档。
4.监理部及技术部认为不合格的资料,现场监理机构负责补充改正。
5.资料归档后由技术部统一管理,一般不得外借。不合格的资料不予归档,退回重新整理。
6.需要在竣工以后继续跟踪的资料,原项目监理组应负责跟踪,及时将资料归档。
四、监理日志及考勤制度

1、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日志,按单位工程设定,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人填写;

(2)监理必须按JL-C004表《监理日志》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便追溯和查找资料;

(3)填写中出现笔误部分可删去、重写,但不得涂改或挖补;

(4)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工程描述简明清楚,书写工整、清晰,与施工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记录在日志中,日志应有签名;

(5)监理日志每月由总监理审阅,按月装订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考勤制度

(1)监理小组人员到现场必须按时签到;

(2)不允许让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到;

(3)有事离开工地(3小时以内)必须向现场监理组负责人请假,否则向监理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请假;

(4)每月末由监理组的总监/总监代表,将考勤表报到公司办公室。
五、工地例会制度

1、各项目总监理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2、工地例会参加人员:监理组全体成员、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3、会议使用<>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5、会议内容:
(1)总监理、总监代表总结上周监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造价、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等,上周工地例会的跟踪结果,下周工作安排及工作跟进;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结上周施工质量、进度、造价、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需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问题;
(3)建设单位意见、对承包单位工作、监理工作要求和意见等;
(4)各专业监理对其本专业等存在的问题,对承包单位要求、建议。
6、将各方意见统一形成决议,供各方执行、检查、跟进。
7、会议中如有重要问题需经公司解决,要报公司监理部及有关领导。 六、监理月报制度
1、项目总监理每月1日前必须组织/主持编写监理月报,经现场监理组全体人员确认后,打印装订,监理部审核,总监理签字,盖公司章。
2、每月3日前必须送达建设单位,以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情况。
3、月报内容:
(1)本月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结果,完成产值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3)控制工程造价造价情况;
(4)重大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
(5)人力投入及材料投入情况;
(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
(7)认为有必要上报的事项与监理建议。
(8)填写注意事项:按表中要求项目填写、有如实填写、无画斜线,不准漏项;语言简明、清晰。 七、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1、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后)向监理提交表《工程报验单》与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监理对照报验单的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如不合格,令其处理,合格后监理验收与签证方可隐蔽。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1)基础工程验收内容: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等;
(2)钢筋混凝土工程验收内容: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3)防水工程验收内容:水下结构的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其他验收内容: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2、分项工程的验收:监理应按合同的质量等级,依据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决定是否验收。
3、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依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决定是否验收。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核查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结合观感检查,对整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质量作出全面的综合评定,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进而决定能否验收。
5、按检查验收的要求核查有关资料。 八、签发工程款规定
1、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提交表《工程量计量及计费申请表》。
2、监理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完成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造价控制工程师审核相应总价,确定应付工程款项,交总监签认,报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项。
3、经审核申请支付款项与实际出入太大、问题多、可拒签或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报。 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定
1、项目监理组必须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
2、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名单。
3、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审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证、检查安全教育的实施。
4、负责在开工前审核《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安全技术方案》,严禁野蛮施工。
5、监督检查施工场地布局管理,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脚手架的搭设。监督承建单位在重要部位、危险部位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夜间警示灯。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安全宣传栏。
6、负责审核施工机具安全检测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保证资料。阶段性的安全检查资料。
7、负责监督承建单位分别在基础、主体、装饰、安装阶段例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跟踪整改。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为监理例会的重要内容。
8、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实行硬地化施工,检查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的卫生及安全用电。
9、负责按程序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承担监督责任。 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监督人员。人员数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三)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监督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吉木萨尔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合理使用,确保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国家、自治区、县有关法制另除解放红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是由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负责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包括市政交通、教育道路桥梁、房屋建筑、景观绿化、水利设施等工程项目及其他配套、属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款是指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应支付给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及其他中介服务单位的勘察、设计、监理及中介服务费用和施工单位、材料谁算有洋改蛋、设备供应商的工程进度款及甲供材料款、设备采购款等建安费用。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审价人员配合财政局财务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支付的依据与程序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立项批文和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审价人员和财政局财务人员办理支付工程款的始之伯处初为氢审流基本依据,主要包言盟看转急卫月地括工程建安费、监理费、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等。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程序
      (一)工克起今维为握充愿措为程建安培睁费支出
      在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进度款,先由活沉报演元王种光唱负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审核提供的产值进行复核,并提出付款建议,由项目负责人、审价人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提交付款申请,经发改委、财政局核准后,报分管县领导和主管县领导签批杨犯医调愿补,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1.第一次付款需提供资料:
      
(1)互械跟和素盟离航声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最局下相往反,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说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并盖章(公司公章或技术专用小了章)的工程支付说斗同湖场明及凯中慧工程产值报表;
      (3)工程合同原件及合同审批表复印件;
      (4)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2.以后各期付款需提供盯答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说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并盖章(公司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的工程支付证明及器交复谓几案子血影绿找工程产值报表。若为各阶段验收支付,则需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
      
(3)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项目合同态移的并留院声首范围外的进度款,原则上不予支付。
      3.工程审计结算付款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草劳批几脱血效植降处语审计部门确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款最终结算付款依据,其需提供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说做阻比委指必无还信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原件;
      
(3)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5)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新增工程款项,需提供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相关支持文件。
      4.工程保修金结算付款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予以退还,其需提供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工程实际情况详细说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3)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工程保修金支付审批表;
      
(5)工程往来账款对账单;
      
(6)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其中竣工后的最后一次工程款(又称工程尾款)支付,要确保工程均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且相关工程往来账款对账均已核对完成,委托维修、检测、审计及水电等费用和工程违约处罚款均已支付或予以扣除,档案管理人员已根据工程竣工资料存档要求接收相关工程竣工资料,部分涉及移交的工程尚需移交后的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提交逐级审批。
      (二)监理费支出
      参照工程建安费支出执行,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报发改、财政审批后,报县领导审批,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1.第一次付款需提供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监理费支付申请表;
      
(2)监理公司的工程产值报表或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3)监理公司提交的的付款申请报告;
      
(4)监理合同原件;
      
(5)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监理费发票。
      2.以后各期付款需提供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监理公司的工程产值报表或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若为各阶段验收支付,则需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
      
(3)监理公司提交的的付款申请报告;
      
(4)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监理费发票。
      (三)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包括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费、专家评审费、建设用地费用等。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先由经办人填写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审批表,列明申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情况等事项,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负责人签字同意,经财政局核准后,报县政府审批,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拨款手续。上述支出需提供相关的支持资料。
      第三节 支付的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财政局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审批、审核人员,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在保证工程款支付速度不受影响的同时应严格审核,相互监督,确保工程款合理使用、安全支付。
      第四节 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教育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按照“投资服务需求、设计服从规划、保证质量安全”的要求,构筑政府管理和项目管理“双流程、双优化、共提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低序利用市财政性资金开展的用于民生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涉及空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建类和市政类
  轨道交通项目、围填海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全流程遵循主动服务、优化审批,强化职责、放管并重、流程管控、信息共享的原则。第四条 各部门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改善职权行使方式,简化审批受理材料,都府五晶金规优化办理环节,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实行主办负责制,避免重复审批、重合管理,在审批过程中主动指导、协同推进,积极协调土指题术话宗烟解决相关问题。第五条 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统一审批标准,简化业务流程,开放业务数据,提供工作指引,规范办理行为。改变坐等审批、以批代管的审批管理观念和模式,增强职能履行和职责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级部门新下放的审批事项外,各审批部门严禁在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之外擅自增加或拆分审批事项、许可条件和受理材料,严禁擅自延长办理时限。
  凡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的事项,实行收件确认,建设单位对所申报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审批部门对备案内容承担检查管理职物础振易派责。第六条 投资项目在知月重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械酒温平台)应满足审批部门、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多方使用单位共同应用的要求,各部门审批系统与在线怕当便肉则不亲香米平台对接,数据双向愿逐至互组掉机蒸责实时流转,在线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受理材料、批复文件、流转信息等的强制共享、结果互认,实现项目建设的全流程覆盖、全业务流转、全方位监管,严禁在在线平台之外业务流转。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余训喜富因广项目施工许可流程按照项目建设的时序,分为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概算批复、施工许可三个阶段,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与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相同。
  每个阶段包括应办理审批事项和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两类事项并行推进。划刘促点印天各阶段内办理的审批事没药评食阶营速项均不互为前置,具备必要条件即可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图、各阶段具体事项由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并公布。
  截至当投留司消王赶务财今弦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房当晚成阳航划著训月贵建类(含市政非线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线性建设项目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第二章 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第八条 项目首次前期经费下达2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定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核发25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赋码并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印发相关文件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即按照计划所列项目向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听土示述谁同致识六直接下达前期经费。
帝伯今石酒季  各部门报市委市政府决策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完成赋码并下达首次前期经费
  项目首次前期经费温花守治乱才文件下达即为项目启动,并作为项目立项文件。
  建设项目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之前,项目提出部门应充分征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建设、交通运输、人居环境、水务、工务等相关部门意见,对项目涉及的规划、用地、资金等重大问题充分研究,提出立项建议。第十条 前期经费下达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房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主体功能和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建设起止时间、经费额度等内容。
  前期经费可用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概算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估、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五通一平、生活临建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及基坑相关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经费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5%安排,对于重大项目或需开展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及基坑相关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下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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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概述
1.1安全监理的定义: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顾客委托,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合同对工程实施阶段建设行为的监理。
1.2安全监理的特点:属于委托性的安全技术服务,承担合同约定的安全环境监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
1.3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模式:
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社会监理。
1.4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4.1协助顾客开展工程招标,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
主要审查内容: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1.4.2协助顾客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定书和安全抵押金合同;
1.4.3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4.4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1.4.5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检查专职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
1.4.6督促承包方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性文件。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抓安全一刻也不忘,管安全理直气壮”;
1.4.7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恶劣的气象条件如:
湿度、温度、台风、暴雨等督促承包方制定控制方案。
1.4.8要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程和强制性规定,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交底情况,督促承包方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4.9监督承包方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1.4.10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前摸清施工区域的各种公用管线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护公用管线的措施,避免施工期间损坏公用管线,一旦公用管线损坏,及时上报顾客,以便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抢修;
1.4.11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
1.4.12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机具、电气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4.13管道的顶进,沉井的下沉,基坑的开挖,结构设备安装,都要督促承包方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作好对邻近建筑物的监控观测,确保施工安全及周围建、构筑物安全;
1.4.14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1.4.15检查承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使其平面布置合理,道路平整、坚实、畅通;
1.4.16督促施工承包方作好现场排水,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前须设置二级沉淀池;
1.4.17督促现场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的清理,渣土外运要执行有关规定;
1.4.18督促承包方将现场材料要堆放整齐,要采取防雨、防潮、防冻、防火等相应措施。
1.4.19督促承包方搞好现场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厕所浴室卫生;
1.4.20督促承包方作好市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工作;
1.4.21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4.22督促承包方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文书资料;
1.4.23协助顾客参加竣工验收;
1.4.24参与工程结算和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事项。
1.5安全监理人员须知:
1.5.1全体安全监理人员应切记,顾客、承包方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而是相互间以合同和法规为准则、互相约束的合同职责分工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5.2只要施工能正常、顺利安全地进行,承包方采用自己的方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注意不要令承包方用监理人员指定的方法,如有必要可提出书面建议或进行必要的咨询;
1.5.3安全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期间应不受任何其它外来的干扰,更不能有任何偏见,认真听取顾客和承包方代表的合理意见,严格执行合同和政府法令法规才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
1.5.4安全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合同、政府法令法规及有关规范和标准,了解掌握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避免安全监理工作处于忙乱的困境中;
1.5.5合同执行时,如承包方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推荐的分包商认真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5.6安全监理人员与承包方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做出决定;
1.5.7无论什么原因,当发现安全已受到危害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迅速通知承包方,然后采用劝告、提出的方法引导承包方进行纠正。如承包方不听劝告,必须立即通知顾客,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
1.5.8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最好每周一次检查承包方的人员变动、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做好记录;
1.5.9安全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顾客所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限,只能执行与顾客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内的权限(政府法令、法规规定的除外)。
2.安全监理阶段划分
安全监理一般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
2.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审查承包方安全资质,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工作。
2.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1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2.2.1.1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的安全标准、规范;
2.2.1.2了解现场用地环境情况;
2.2.1.3审查设计图纸;
2.2.1.4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2.2.1.5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2.2.1.6在监理规划中制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程序,并根据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有: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
2.2.1.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进行交底。
2.2.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2.2.2.1协助顾客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2.2.2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台风、汛期、寒冻、高温季节及恶劣气候下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2.2.2.3审查承包方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
安全资质审查的重点是: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
特种作业范围审查的重点是: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不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机动车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2.2.4审查承包方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2.2.5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自检系统;
2.2.2.6审查承包方进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
2.2.2.
7、审查承包方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2.3.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内容:
2.3.1.1安全设施管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2.3.1.2安全技术监理--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2.3.1.3安全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和验收;
2.3.1.4安全咨询--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2.3.2督促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
2.3.2.1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安全培训记录;
2.3.2.2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3目标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2.3.2.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2.3.2.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3.2.6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查出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3.2.7安全教育(三级教育);
2.3.2.8施工班组上岗前安全活动记录;
2.3.2.9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二年);
安全员、电工应持双证(劳动部门的技能证,建委发的上岗证)
2.3.2.10工伤事故处理及登记;
2.3.2.11施工现场“七牌二图”(七牌:工地名称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号码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十大技术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计划进度网络图);
2.3.2.12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大型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安拆验收,模板工程验收,各类支架(脚手架、龙门架、井架等)验收,防护设施验收;
2.3.2.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各类记录表(见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3.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2.3.3.1审查并督促承包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以下项目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承包方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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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便于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穿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是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的前提和基础。第三条公司除应执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照本办法对从事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施工企业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设计、勘察和构配件、设备器材、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单位与个人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公司工程部应鼓励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实行建设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设安全生产水平。第五条本办法包括管理职责、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附则、附录(即施工用电、“三宝四口”防护、塔吊、吊篮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安全检查标准)共六部分内容。 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2、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它必要条件;
3、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其安全职责并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
4、做好因工伤亡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应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3、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4、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6、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7、建立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8、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9、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1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建档制度。对安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11、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12、必须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的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及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要把对租赁的大型机具设备、大型安全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13、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14、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项目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15、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措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第八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管理措施第十条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公司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安全施工事故预防任务书》,见附表一,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地下工程施工;
2、脚手架(包括悬、挑、挂、吊篮等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3、起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
4、安全防护设施的架设;
5、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6、模板工程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8、其它危险作业。以上所列危险作业项目设备、设施在安装后、使用前分公司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严格验收。第十一条在工程开工前,公司工程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会签后实施。第十二条对于模板支撑体系、基坑支护、塔吊基础设计、自制的物料提升机等重要部位、设备,公司工程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组进行专项安全会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或使用。第十三条工地代表应每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填写《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二。第十四条工地代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对相关问题及时回复。第十五条冬季施工是安全事故的易发阶段。为了确保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防止坍塌、火灾、中毒、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工地代表必须加强工程安全的检查力度,每周检查一次,并按照《冬季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的内容进行检查。见附表三。第十六条公司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施工现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施工现场,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未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开工。第十七条公司工程部经理应每月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联查,并召开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八条现场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应低于1.8m。第十九条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以示证明,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施工场地路面应进行硬化并具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工程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施工现场应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场所应远离危险区并设置必要的材。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构件等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的位置分规格、分品种整齐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集中存放。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寒冷地区冬季住宿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炎热季节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内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室内无异味;室内照明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合理配备材。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为了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的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DN50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每层应设有消防水源接口。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区适当设置工人业余学习和娱乐的场所,以便使劳动后的施工人员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第二十七条为了进一步对职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处设置必要的安全内容的标语,并应该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第二十八条生活设施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式厕所。
2、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施工时,可隔几层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以切实解决施工人员的实际问题。
3、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等。
4、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
6、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使用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应有暖气、热水,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7、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第二十九条保健急救
1、为适应临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如担架等)以便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2、施工现场应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3、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第三十条社区服务
1、工地施工不扰民,应针对施工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做到不超标(施工现场噪音规定不超过85分贝)。
2、按当地规定,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有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并做好周围工作。
3、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责任主体人员的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必须保持基本稳定,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执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劳务队伍需提前1月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取得同意,同时人员变动不得对工程施工造成实质影响。
2、以上要求不得违背,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单位实施工程施工和管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一并计入过错方。第三十二条分包管理办法1.甲方分包进场时必须和总包方签订《三方安全协议》。2.分包方进场时,须向总包方交纳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押金3000元,如果没有罚款,完工时退还押金。3.如果使用总包方水、电的,须向总包方交纳水、电费押金,或包干等,交纳金额双方协商,多退少补。4.进场材料及设备等,如果总包方也有以上材料和设备,要求到总包方登记,便于撤场时由总包方开具出门证。5.各种材料堆放要服从总包方统一布置协调。6.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须有总包参与。7.各分包单位施工必须对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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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工程项目监理制度。
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驻现场监理廉政制度与措施

1、廉政制度

(1)坚决执行建设监理工作规则,即:
①正确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维护国家利益。
②不得与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③监理单位负责人和监理人员须专职从事本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被监理的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④独立承担受委托的监理业务,不得转让,也不允许其它单位假借监理单位名义执行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⑤接受建设单位主管机关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⑥因监理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应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警告、记过,直至吊销监理执照的处分。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廉政制度
①项目监理组进场必须进行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守则》。
②征得建设单位的配合和支持,避免与承包单位同食宿及合署办公,只能与建设单位代表合署。
③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本公司和建设单位未公开的资料、文件、会议决议等。
④监理不得接受承包单位组织的邀请、旅游、娱乐、礼品、红包及其它财物。
⑤监理不得向承包单位提出与施工无关的其它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刁难施工单位。
⑥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工程签证程序和签证制度,不得违反制度或越级进行签证,尤其是合同外工程量,一定在建设单位认可和有关会议确认后方可签付,不得虚报。
⑦严格按制度办事,相互监督,举报者奖,违反者罚,严重的除名。

2、监理工作廉政措施

(1)组织监理认真学习《建筑法》、《建设监理工作守则》及有关廉政文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廉政制度。

(2)搞好职工后勤工作,让全体人员工作上无后顾之忧,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3)在与承包单位接触中不得个人单独洽谈业务工作,必须2人以上,并将有关事宜随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

(4)除必要的业务应酬,监理不得单独和随意与承包单位吃、喝、玩、乐,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在节假日赠送的礼品、红包及其它财物。

(5)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签证,有问题随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在没有建设单位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签证合同外工程量。

(6)监理要忠于职守,严格按规定办事,在参与材料设备订货时只负责监控质量,评价价格,不准推荐产品。

(7)在每道工序验收时都应严格,不得放松,如有失职严肃处理。

(8)公司将不定期全方位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要求全体监理互相监督,有功者奖,有错者罚。

(10)公司每年按《监理工作人员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三、监理资料整理与归档制度

1、监理资料是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过程的记录和见证,是公司业绩的积累,是考核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必须认真管理及时归档。

2、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总监负责组织做好归档资料整理,整理完毕后交监理部审核,然后由技术部验收归档。

3、监理资料归档的内容:按《建设监理资料归档验收表》(表C09A)的内容对照归档。公司认为重要的应归档的其他资料,现场监理机构亦应负责收集。
竣工结算资料由概预算部负责整理,交技术部验收归档。
4.监理部及技术部认为不合格的资料,现场监理机构负责补充改正。
5.资料归档后由技术部统一管理,一般不得外借。不合格的资料不予归档,退回重新整理。
6.需要在竣工以后继续跟踪的资料,原项目监理组应负责跟踪,及时将资料归档。
四、监理日志及考勤制度

1、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日志,按单位工程设定,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人填写;

(2)监理必须按JL-C004表《监理日志》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便追溯和查找资料;

(3)填写中出现笔误部分可删去、重写,但不得涂改或挖补;

(4)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工程描述简明清楚,书写工整、清晰,与施工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记录在日志中,日志应有签名;

(5)监理日志每月由总监理审阅,按月装订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考勤制度

(1)监理小组人员到现场必须按时签到;

(2)不允许让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到;

(3)有事离开工地(3小时以内)必须向现场监理组负责人请假,否则向监理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请假;

(4)每月末由监理组的总监/总监代表,将考勤表报到公司办公室。
五、工地例会制度

1、各项目总监理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2、工地例会参加人员:监理组全体成员、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3、会议使用<>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5、会议内容:
(1)总监理、总监代表总结上周监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造价、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等,上周工地例会的跟踪结果,下周工作安排及工作跟进;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结上周施工质量、进度、造价、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需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问题;
(3)建设单位意见、对承包单位工作、监理工作要求和意见等;
(4)各专业监理对其本专业等存在的问题,对承包单位要求、建议。
6、将各方意见统一形成决议,供各方执行、检查、跟进。
7、会议中如有重要问题需经公司解决,要报公司监理部及有关领导。 六、监理月报制度
1、项目总监理每月1日前必须组织/主持编写监理月报,经现场监理组全体人员确认后,打印装订,监理部审核,总监理签字,盖公司章。
2、每月3日前必须送达建设单位,以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情况。
3、月报内容:
(1)本月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结果,完成产值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3)控制工程造价造价情况;
(4)重大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
(5)人力投入及材料投入情况;
(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
(7)认为有必要上报的事项与监理建议。
(8)填写注意事项:按表中要求项目填写、有如实填写、无画斜线,不准漏项;语言简明、清晰。 七、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1、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后)向监理提交表《工程报验单》与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监理对照报验单的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如不合格,令其处理,合格后监理验收与签证方可隐蔽。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1)基础工程验收内容: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等;
(2)钢筋混凝土工程验收内容: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3)防水工程验收内容:水下结构的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其他验收内容: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2、分项工程的验收:监理应按合同的质量等级,依据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决定是否验收。
3、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依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决定是否验收。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核查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结合观感检查,对整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质量作出全面的综合评定,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进而决定能否验收。
5、按检查验收的要求核查有关资料。 八、签发工程款规定
1、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提交表《工程量计量及计费申请表》。
2、监理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完成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造价控制工程师审核相应总价,确定应付工程款项,交总监签认,报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项。
3、经审核申请支付款项与实际出入太大、问题多、可拒签或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报。 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定
1、项目监理组必须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
2、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名单。
3、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审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证、检查安全教育的实施。
4、负责在开工前审核《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安全技术方案》,严禁野蛮施工。
5、监督检查施工场地布局管理,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脚手架的搭设。监督承建单位在重要部位、危险部位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夜间警示灯。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安全宣传栏。
6、负责审核施工机具安全检测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保证资料。阶段性的安全检查资料。
7、负责监督承建单位分别在基础、主体、装饰、安装阶段例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跟踪整改。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为监理例会的重要内容。
8、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实行硬地化施工,检查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的卫生及安全用电。
9、负责按程序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承担监督责任。 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监督人员。人员数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三)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监督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吉木萨尔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合理使用,确保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国家、自治区、县有关法制另除解放红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是由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负责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包括市政交通、教育道路桥梁、房屋建筑、景观绿化、水利设施等工程项目及其他配套、属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款是指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应支付给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及其他中介服务单位的勘察、设计、监理及中介服务费用和施工单位、材料谁算有洋改蛋、设备供应商的工程进度款及甲供材料款、设备采购款等建安费用。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审价人员配合财政局财务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支付的依据与程序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立项批文和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审价人员和财政局财务人员办理支付工程款的始之伯处初为氢审流基本依据,主要包言盟看转急卫月地括工程建安费、监理费、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等。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程序
      (一)工克起今维为握充愿措为程建安培睁费支出
      在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进度款,先由活沉报演元王种光唱负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审核提供的产值进行复核,并提出付款建议,由项目负责人、审价人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提交付款申请,经发改委、财政局核准后,报分管县领导和主管县领导签批杨犯医调愿补,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1.第一次付款需提供资料:
      
(1)互械跟和素盟离航声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最局下相往反,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说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并盖章(公司公章或技术专用小了章)的工程支付说斗同湖场明及凯中慧工程产值报表;
      (3)工程合同原件及合同审批表复印件;
      (4)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2.以后各期付款需提供盯答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说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并盖章(公司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的工程支付证明及器交复谓几案子血影绿找工程产值报表。若为各阶段验收支付,则需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
      
(3)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项目合同态移的并留院声首范围外的进度款,原则上不予支付。
      3.工程审计结算付款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草劳批几脱血效植降处语审计部门确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款最终结算付款依据,其需提供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实际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说做阻比委指必无还信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原件;
      
(3)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5)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新增工程款项,需提供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相关支持文件。
      4.工程保修金结算付款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予以退还,其需提供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审价人员应将合同付款条款及工程实际情况详细说明,并提出付款建议;
      
(2)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3)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工程保修金支付审批表;
      
(5)工程往来账款对账单;
      
(6)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程发票。
      其中竣工后的最后一次工程款(又称工程尾款)支付,要确保工程均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且相关工程往来账款对账均已核对完成,委托维修、检测、审计及水电等费用和工程违约处罚款均已支付或予以扣除,档案管理人员已根据工程竣工资料存档要求接收相关工程竣工资料,部分涉及移交的工程尚需移交后的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提交逐级审批。
      (二)监理费支出
      参照工程建安费支出执行,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报发改、财政审批后,报县领导审批,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1.第一次付款需提供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监理费支付申请表;
      
(2)监理公司的工程产值报表或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3)监理公司提交的的付款申请报告;
      
(4)监理合同原件;
      
(5)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监理费发票。
      2.以后各期付款需提供的资料:
      
(1)经审批同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监理公司的工程产值报表或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若为各阶段验收支付,则需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
      
(3)监理公司提交的的付款申请报告;
      
(4)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监理费发票。
      (三)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包括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费、专家评审费、建设用地费用等。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先由经办人填写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审批表,列明申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情况等事项,由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负责人签字同意,经财政局核准后,报县政府审批,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拨款手续。上述支出需提供相关的支持资料。
      第三节 支付的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工程项目负责人、财政局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审批、审核人员,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在保证工程款支付速度不受影响的同时应严格审核,相互监督,确保工程款合理使用、安全支付。
      第四节 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教育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按照“投资服务需求、设计服从规划、保证质量安全”的要求,构筑政府管理和项目管理“双流程、双优化、共提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低序利用市财政性资金开展的用于民生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涉及空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建类和市政类
  轨道交通项目、围填海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全流程遵循主动服务、优化审批,强化职责、放管并重、流程管控、信息共享的原则。第四条 各部门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改善职权行使方式,简化审批受理材料,都府五晶金规优化办理环节,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实行主办负责制,避免重复审批、重合管理,在审批过程中主动指导、协同推进,积极协调土指题术话宗烟解决相关问题。第五条 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统一审批标准,简化业务流程,开放业务数据,提供工作指引,规范办理行为。改变坐等审批、以批代管的审批管理观念和模式,增强职能履行和职责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级部门新下放的审批事项外,各审批部门严禁在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之外擅自增加或拆分审批事项、许可条件和受理材料,严禁擅自延长办理时限。
  凡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的事项,实行收件确认,建设单位对所申报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审批部门对备案内容承担检查管理职物础振易派责。第六条 投资项目在知月重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械酒温平台)应满足审批部门、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多方使用单位共同应用的要求,各部门审批系统与在线怕当便肉则不亲香米平台对接,数据双向愿逐至互组掉机蒸责实时流转,在线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受理材料、批复文件、流转信息等的强制共享、结果互认,实现项目建设的全流程覆盖、全业务流转、全方位监管,严禁在在线平台之外业务流转。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余训喜富因广项目施工许可流程按照项目建设的时序,分为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概算批复、施工许可三个阶段,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与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相同。
  每个阶段包括应办理审批事项和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两类事项并行推进。划刘促点印天各阶段内办理的审批事没药评食阶营速项均不互为前置,具备必要条件即可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图、各阶段具体事项由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并公布。
  截至当投留司消王赶务财今弦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房当晚成阳航划著训月贵建类(含市政非线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线性建设项目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第二章 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第八条 项目首次前期经费下达2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定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核发25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赋码并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印发相关文件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即按照计划所列项目向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听土示述谁同致识六直接下达前期经费。
帝伯今石酒季  各部门报市委市政府决策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完成赋码并下达首次前期经费
  项目首次前期经费温花守治乱才文件下达即为项目启动,并作为项目立项文件。
  建设项目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之前,项目提出部门应充分征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建设、交通运输、人居环境、水务、工务等相关部门意见,对项目涉及的规划、用地、资金等重大问题充分研究,提出立项建议。第十条 前期经费下达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房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主体功能和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建设起止时间、经费额度等内容。
  前期经费可用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概算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估、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五通一平、生活临建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及基坑相关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经费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5%安排,对于重大项目或需开展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及基坑相关工程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下达经费。

PMP科普

1、什么是PMP?

PMP指的是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它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简称PMI)发起的,严格评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技能是否具有高品质的资格认证考试。
其目的是为了给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的行业标准。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建立的认证考试有:PMP(项目管理师)和CAPM(项目管理助理师)已在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认证考试机构。
PMI中国和国家外专局又推出了ACP(AGILE敏捷认证)和PGMP(项目集管理认证),另外PBA(商业分析师)预计于2016年年底开始推行。

2、PMP报名条件?

3、PMP考试时间?

4、PMP考试内容及题型?

5、REP培训目标?

常见问题

PMP@证书在中国认可吗?

认可,PMP@人才目前已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中坚力量;中石油、中国石化、中兴通讯等企业都高度重视持有PMP@证书的人才

非相关专业能学PMP@吗?

PMP@考试对于者生所学专业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只要满定PMP@报名条件即可。PMP@是教会我们如何在复杂多查的环境中做好一件事情的流程。方法和思维,对任何类型的工作都有帮助

PMP@可以自学吗?

不可以,因为PMP@考试报名条件之一是要求考生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涵盖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十大知识领城的项目管理培训经历,该学时证明是PMI授权的R.E.P机构出具的

英语不好可以考PMP@吗?

可以,PMP@在国内的考试是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有中文版教程,培训授课也是中文授课,所以没有英语基础也是可以的

可以开发票吗? 如何申请?

普票和专票都可以开,联系在线客服申请即可
注意,PMI、PMP和PMBOK是项目管理协会的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