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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23-10-25 发布者:admin 返回列表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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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疫情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和影响,给工程项目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因此,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成为处理和应对这一状况的关键。

首先,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在疫情下,工程项目可能面临各种新的风险因素,如供应链中断、人员流动问题等。项目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找出可能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因素,并做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

其次,要加强团队沟通与合作。在疫情期间,团队成员可能因为受限于各种限制措施无法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这对风险管理带来了挑战。为了加强团队的沟通与合作,可以借助各种远程办公工具,在线进行项目管理和团队协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以便及时针对风险做出应对措施。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 省建设厅发布18条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凤凰网房产杭州讯 2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1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三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1.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2.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

3.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4.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5.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6.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7.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公安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8. 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

9.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系统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10.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11.引导企业开展销售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销售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五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12.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13.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14.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15.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六加大三服务力度

16.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17.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8.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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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疫情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疫情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和影响,给工程项目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因此,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成为处理和应对这一状况的关键。

首先,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在疫情下,工程项目可能面临各种新的风险因素,如供应链中断、人员流动问题等。项目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找出可能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因素,并做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

其次,要加强团队沟通与合作。在疫情期间,团队成员可能因为受限于各种限制措施无法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这对风险管理带来了挑战。为了加强团队的沟通与合作,可以借助各种远程办公工具,在线进行项目管理和团队协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以便及时针对风险做出应对措施。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 省建设厅发布18条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凤凰网房产杭州讯 2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1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三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1.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2.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

3.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4.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5.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6.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7.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公安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8. 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

9.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系统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10.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11.引导企业开展销售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销售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五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12.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13.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14.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15.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六加大三服务力度

16.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17.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8.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PMP科普

1、什么是PMP?

PMP指的是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它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简称PMI)发起的,严格评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技能是否具有高品质的资格认证考试。
其目的是为了给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的行业标准。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建立的认证考试有:PMP(项目管理师)和CAPM(项目管理助理师)已在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认证考试机构。
PMI中国和国家外专局又推出了ACP(AGILE敏捷认证)和PGMP(项目集管理认证),另外PBA(商业分析师)预计于2016年年底开始推行。

2、PMP报名条件?

3、PMP考试时间?

4、PMP考试内容及题型?

5、REP培训目标?

常见问题

PMP@证书在中国认可吗?

认可,PMP@人才目前已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中坚力量;中石油、中国石化、中兴通讯等企业都高度重视持有PMP@证书的人才

非相关专业能学PMP@吗?

PMP@考试对于者生所学专业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只要满定PMP@报名条件即可。PMP@是教会我们如何在复杂多查的环境中做好一件事情的流程。方法和思维,对任何类型的工作都有帮助

PMP@可以自学吗?

不可以,因为PMP@考试报名条件之一是要求考生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涵盖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十大知识领城的项目管理培训经历,该学时证明是PMI授权的R.E.P机构出具的

英语不好可以考PMP@吗?

可以,PMP@在国内的考试是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有中文版教程,培训授课也是中文授课,所以没有英语基础也是可以的

可以开发票吗? 如何申请?

普票和专票都可以开,联系在线客服申请即可
注意,PMI、PMP和PMBOK是项目管理协会的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