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程项目垫资管理办法对于建设项目的垫资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广州市工程项目垫资管理办法》,在广州市开展工程项目的垫资活动必须遵守统一的管理原则和流程。一方面,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信息以及垫资计划,并逐级经过审核程序。审查部门会对垫资申请书、相关资料及财政拨款函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的资金使用真实透明且符合预算。另一方面,各部门要逐级对垫资解决总体计划进行审批和层级把关,并纳入市资金局财政有关流动资金的管理体制。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监管措施,强调刚性规定执行。垫资项目严禁跨级别、跨区域或区级机关擅自扩张和启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对经办机关和审核部门的工作人员,严禁索取、收受和变相向申请人收取财物;对于不按规定使用、挪用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垫资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二招标工程垫资是合法的吗
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垫资的方式包括:带资施工形象节点付款低比例形象进度付款和工程竣工后付款等注意下列情形:
(一)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1仅对垫资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2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二)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无效
三工程垫资的表现形式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30%要形成部分垫资;
3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返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